第二十四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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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是拿沈凛当赶集的借口,苏怀瑾一开始也都带上他这个当事人。

    但她和每次都积极陪她去镇上的苏大哥身体底子好,兄妹俩吃嘛嘛香,可以做到风雨无阻,小朋友却不行。

    主要是沈凛白白净净又特别沉默,每天恨不得二十五个小时贴着苏怀瑾,要不是她定期抽空牵他出去散步,他可以一整天不动弹,更别提跟村里其他小孩一样上房揭瓦了,他给人的感觉就不是很健壮,虽然到苏家快一个月,《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孩子一样上房揭瓦、生龙活虎,就叫他“小虎”了。

    苏怀瑾也试图抗议过,希望他生龙活虎,那不如叫“小龙”?

    这样还可以解释成龙傲天的龙,比较符合他沈大公子、谢家外孙的尊贵身份。

    刘春芳第一个驳回,“‘龙’这个字太大了,不是谁都可以压住的,还是小虎好,小孩子虎头虎脑,看着就叫人喜欢。”

    向来反对刘女士搞封建迷信的苏支书,居然也对这个说法表示赞同:“我也觉得叫小虎最合适。”

    其他人也纷纷投票赞成。

    苏怀瑾虽然不忍直视,也只能少数服从多数,努力安慰自己算了,连她都成了小美,未来的沈大公子被叫几句小虎,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就在她慢慢接受男朋友他哥成了兰溪村小虎这个事实的时候,偶然听到村里一小孩管他们家的大黑狗叫“虎子”。

    苏怀瑾:……

    不管她接不接受,虎子,哦不,小虎这个名字已经叫开了,苏公安也觉得这么称呼正好,名字朗朗上口。

    苏怀瑾也只能努力适应,“他过的还可以,能吃能睡,就是警察叔叔能不能争取年前破案?”

    她觉得自己太难了!

    警察叔叔无视了最后一句话。

    不过到底是会哭的小孩有糖吃,他想了想,又打来另一个抽屉,取出个长盒子,“对了,这是单位奖励给我的英雄钢笔,我平日里也用不上,听你爸说你最近在复习,过完年要回县一中?送给你了,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

    礼物这种东西,苏怀瑾向来是聊胜于无,只是没想到警察叔叔附加条件这么高,积极伸出去的小手瞬间僵在半空,“我……我可以拒绝吗?”

    好家伙,支书父亲都只让她考个大专就行,警察叔叔张口就要她考好大学,他知道大学有多难考吗==

    警察叔叔不知道,他被这丫头逗得哭笑不得,强行把礼物塞给她,然后没好气的赶人,“走走走,别杵在这里了。”

    苏小美这回是真走了,还是满载而归的那种。

    目送苏大哥骑着车离开,之前欲言又止的年轻人这才好奇问,“师父,不是已经有眉目了吗,怎么不告诉他们?”

    “这不还没正式联系上?听说那家人都在首都,坐火车都得好几天,没两天就过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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