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浴血魔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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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岁初被摘下了头套,眼前的地方不是料想中的刑场,而是富丽堂皇的宁州歌剧院。?这是一间隔音包厢,罗斯一个人坐在程岁初面前,依旧一身宽大的风衣,用墨镜遮住半张脸,像一个私家侦探,她正端着一杯红茶,雕塑一样一动不动。
?“搞什么?”程岁初摸不着头脑,“走错地儿了?”
?“坐,有你的信。”罗斯点了下桌子上的信封。
?信件来自非洲肯尼亚,而寄信人,正是程岁初日思夜想的那个男人,程远集团大Boss程致远。
?程岁初很快拆开信封,把信纸凑的很近。
?老爸说自己忙里偷闲,正在坦桑尼亚开皮卡赶狮子,信封里夹了一张照片,内容是他抱娃似的抱着一头刚出生的小角马,他还说自己许久不见亲儿甚是想念,下周回国,月底校庆舞会必定出席,一别多年,期待亲眼见到儿子的成长。
?“我就知道......”程岁初激动的浑身颤抖,把信贴在胸前,用袖子抹眼泪,“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
?“不要高兴的太早,你能否活到月底都是个未知数。”罗斯说,“不过,我还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对我来说,这不算很好的消息。”
?程岁初很快平复了心情,他清楚的很,自己已经变成恶魔了,拥有令人畏惧的恐怖力量,驱魔部将自己视作极度危险的目标,随时准备处决自己,不过自己一定不会束手就擒,一定会活到舞会那一天!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没有必要再担忧这件事。”罗斯说,“很遗憾,我收到了正式通知,我们驱魔部无权终结你的人生,你自由了,程公子。”
?“你说什么!?”程岁初怎么能不吃惊。
?这个态度很恶劣、语气很欠揍的女人,非逼自己戴上一个狗都不用的小米手环,还派出一个白痴部下当行刑官贴身监视自己,把自己锁在小房间里备受煎熬,现在依旧用装腔作势的语气告诉自己,你被无罪释放了,他何止吃惊,简直恼火!
?“很想知道原因对么。”罗斯说,“想必你自己也有头绪。你能够轻易使用王魔骸骨的力量,甚至使用十字魔剑,你的灵魂几度堕落成魔,但每次都会恢复成一个人类白痴,你没有产生杀戮意志,不会犯下杀人罪。这说明什么?”
?说明什么?
?程岁初愣了一下,他从没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你的意思是,我拥有特殊的能力,就像刀锋战士那样?”
?“你比‘混血种’更为特殊,举世罕见,仅在驱魔史有过一例记载。”罗斯提高了声调,“你拥有勇气直视恶魔的瞳孔,你手中的利刃能杀死恶魔的灵魂,这说明你觉醒了超自然能力,我们驱魔部将这类能力称作神眷!”
?交响乐团开始演奏乐章,歌剧开场了,这是一出著名的北欧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它的创造者是德国剧作家瓦格纳,其中元素被无数游戏、影视、小说所借鉴。
?程岁初无心观剧,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已经从恶魔变成驱魔人了,就在一夜之间!
?况且自己的神眷还不是垃圾货,用恶魔的力量斩杀恶魔,这不是妥妥的主角模板吗!?
?“布伦希尔德,你一定听说过这个名字。”罗斯接着说。
?程岁初点头,布伦希尔德,北欧神话中的女武神瓦尔基里之一,奥丁之女,平时的工作就是个引路人,负责把英雄的灵魂带去英灵殿瓦尔哈拉。
?“江筱末的神眷之名正是布伦希尔德,她拥有使用‘英灵十字剑’的能力。而你......”罗斯看向程岁初,“是齐格弗里德。”
?齐格弗里德,《尼伯龙根的指环》的悲剧主角,出生是悲剧,爱情是悲剧,死亡也是悲剧。
?“你的意思是,我爸妈是同父异母的兄妹?江筱末是我的姑姑?他们都是奥丁的子嗣?而我会和江筱末有一段禁忌之恋?”程岁初表情很难看,“什么破玩意儿!?”
?他很难不这么想,北欧神话本身就是一场狗血伦理剧,主神奥丁堪称种马之神,神话剧中的角色关系多少都会有违人伦。
?“你的思维太发散了,我的意思是,你的神眷代号为‘齐格弗里德’。它的级别为S,甚至超越S级。”罗斯说,“杀死王魔的神明与任何神话传说都无关,我们驱魔对神眷的命名取自各国神话故事,只是为了方便、形象。”
?程岁初有点懂了。
?齐格弗里德这个名字在维京语中意为“胜利”,在歌剧中,他用“胜利之剑”杀死恶龙法夫纳,沐浴龙心之血,刀枪不入,连奥丁都不是他的对手。
?以此为名的神眷,其能力与威力不言而喻。
?罗斯沉声:“我们驱魔部采集了你的基因样本与灵魂波动,进行深度分析研究,考据一则驱魔秘史,最后由‘圣女’做出判决:你是百分之百的纯粹人类,你能够使用恶魔之力,你是十字魔剑的唯一执剑人!”
?程岁初沉默了。
?他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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