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条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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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人家也怕你后面万一写着写着作妖暴雷或者剧情崩了,那人家高价买回来的版权不是砸手里了?



    “你去问问,说不定就同意了呢?反正只是两千万的话我是不会同意卖的。”



    “……行吧。”



    作者哪怕再没权力,至少在同不同意卖版权上还是有发言权的,作者本人要是不同意,编辑也没有办法。



    不过七星也是纳闷,怎么还有人对两千万都不满意的。



    要让他能有一本书卖两千万的版权费,他早屁颠屁颠地同意,回家躺平去了。



    莫非瓜神还是个隐藏富二代?



    写书出不了成绩就要回家继承亿万家产了?



    七星很快就把楚泽的意思告知了公司的版权部,版权部也把这价格告知了对方,结果显而易见,当然是不会同意的。



    七星很快把对方的答复反馈给楚泽:“瓜神,对方说最多再加一千万,如果再高的话他们就放弃了。”



    “三千万也不是不行,不过我有一个条件。”楚泽看着消息,思量了一会,回道。



    “什么条件?”七星立马问道。



    “如果斗破要改编电视剧或者动漫,整个制作包括从选角到剧本改编等各方面上必须要由我参与把关。”楚泽提出了条件。



    “……你这要求有点太过了吧?”七星看着这条件都愣了。



    这是嫌版权太好卖了,想上点难度?



    如果说价格方面还能有点商量的余地,但你这条件直接要拿捏大权干涉人家的制作,那同意的概率估计比刚才五千万版权费还低。



    “反正如果不同意这个条件,我宁可不卖。”楚泽斩钉截铁地道。



    楚泽作为重生者很清楚没有作者把关的IP最终会有多惨。



    网文作为文学领域鄙视链的底端,可以说大部分影视行业的从业者对网文有一种天然的鄙视,奈何他们又馋网文IP的高人气……



    于是就产生了一边看不起网文,一边又要买网文IP改编的矛盾行为。



    问题是你买了IP就好好改编,可是他们就不!



    他们那种刻在骨子里的傲慢让他们毫无逼数地认为自己改出来的剧本会比网文原作更牛逼。



    甚至一些编剧连网文都没看过就在那里瞎勾八改。



    完全不了解自己正在改编的这个IP的爽点和受众,最后能改编出什么玩意自然是可想而知。



    一坨狗屎都是夸他们的了。



    前世的马破苍穹可以说就是这么出现的。



    明明作为网文界最大的IP的斗破,在改编方面不得不说真的是要多惨有多惨。



    电视剧马破苍穹就不说了,动画改编也是口碑崩坏,相比起隔壁斗罗的版权运营,真的可以说是天差地别。



    但即便如此,斗破苍穹这个IP的吸金能力也是数一数二,极为恐怖的。



    所以如果能好好运营这个IP,那收益就更加可怕了。



    而楚泽既然重生回来了,自然不想再重蹈覆辙,不说别的,至少马破苍穹这种笑话不能再让他出现。



    “你是真的牛逼。”七星已经不知道该吐槽什么好了。



    别的作者都是一听见书版权能卖出去了,都是好好好,生怕对方后悔不买。



    就楚泽这里生怕对方买你版权似的,疯狂刁难提条件。



    这大概就是一书封神的大佬特有的骄傲吗?



    凡人理解不了。



    “这个条件反正没得商量,只要答应这个条件,价格方面可以低一点也没关系。”楚泽说出了自己的底线。



    “行,我帮你传达过去。”七星虽然觉得离谱,但他反正就是个传话筒,就是卖个一个亿他也拿不到几块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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