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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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唐率众返回县衙之后,命人再次清点了缴获钱粮之后,除了发给部下的银子之外,剩下的钱粮财物全部入库,并且命主簿柳子铭带着县衙书吏登记造册,这笔钱粮是李唐的第一桶金,也将是李唐用来起家的本钱。



    随后李唐便叫来县丞左益朗,说道:“本县已经将反贼王德顺抄家,二衙立即张榜通告全县百姓,并且派人通知昌化县的乡绅、商贾、大户,本县明日正午时分,要在王家庄园公审此贼,明正典刑!”



    在明代,一县知县被称为太爷,也称一衙,县丞为二衙,主薄为三衙,典史为四衙,现在的昌化县就空缺典史。当然,这也只是约定俗成的称呼,并不是官场的“正式称呼”。



    左益朗说道:“太爷,这可是谋逆大案,应先呈报琼州府衙,由知府大人上报广东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按察使司,然后再由三位大人联名上报兵部与刑部。而人犯王德顺等人,也应该逐级移交,这才是正常的程序。”



    “太爷直接就在王家庄园将其公审,不符合大明律啊?”



    左益朗这显然是在表忠心,对此李唐心中明白,也很满意,至少说明此时在昌化县自己已经站稳脚跟了,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尽快发展实力。



    李唐说道:“本县自然清楚,明日的公审,也只是给昌化县父老一个交代:本县虽初到昌化,但也是一方父母官,自然要上为朝廷、下为百姓。王家横行乡里多年,今日本县就为民做主,铲除这颗毒瘤,也好让全县百姓安心过活!”



    左益朗闻言行礼说道:“太爷真乃李青天!”



    李唐挥手让左益朗立即去办事,心中却在想着:“走正式程序,将王德顺送交琼州府衙?笑话!王家人一个都别想活着离开!”



    次日一早,李唐命宋毅带上府衙内全部的土匪部下和衙役,押解着王德顺与管家,一同前往王家庄园。



    王德顺带来的三十多个家丁已经在昨天全部被杀,府衙的所有衙役,甚至包括几个书吏在内,都被李唐盯着各自杀了一个家丁,现在和李唐已经是一条船上的人了。



    虽然县丞左益朗、主簿柳子铭没有动手,但是二人亲眼目睹经过,还起草了公布王家罪行的公告、上报琼州府的公文,二人也已经没了退路。



    这些人已经都是李唐的心腹,哪怕彼此之间都不熟悉。



    但是李唐深知人性,想要让陌生人与自己共进退,只有两个办法:同生死,或者共富贵!



    而现在李唐已经做到了让县衙内的所有人与自己同生死,等到办完了王家的事情,李唐就可以着手共富贵的事情了。



    “等忙完眼前的事情,就要抓紧时间发展了,第一步要开辟几个赚钱的路子,王家的缴获虽然多,但坐吃山空可不是长久之计!”



    路上,李唐在心中暗暗盘算着,很快便来到了王家庄园外面。



    此时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百姓,有从昌化县城赶来的,也有城池周围村庄的百姓。另外还有昌化县各地的士绅、商贾、大户。



    众人见到县太爷的车马来到,纷纷闪开一条路,然后在道路两边叩拜行礼。



    李唐下了马车,此时换上了一副公正严明的样子,让众人起身之后,便喝令宋毅将王德顺、管家押过来。而在囚车的后面,还跟着另一辆马车,上面装的赫然一箱箱的钱财。



    围观的百姓有不少人与王家有仇,见到被五花大绑的王德顺和管家,人群顿时喧闹起来,各种土块、石块投掷过来,等到二人走到庄园门口的时候,已经被砸得七荤八素、满脸是血,连带着押解人犯的衙役也是鼻青脸肿的。



    李唐命人维持秩序,然后便让宋毅宣读县衙出具的公告,历数了王德顺的种种罪过,特别是强调王德顺率众冲击县衙,想要抢夺县衙筹集的赈灾款项,围观百姓顿时又是群情激奋。



    那些乡绅、大户们也不得不站出来表明立场。



    “太爷真乃青天,一到我昌化县,就拔出了王家这颗毒瘤,还百姓以朗朗乾坤,这是我等小民的福分!”



    “王家罪大恶极,王德顺更是恶贯满盈,合该有此下场!”



    而此时的王德顺已经像是换了一个人,一路上还在不断骂骂咧咧,觉得凭借自己多年积攒下来的关系,只要被李唐送到琼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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