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给钱(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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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吧,我就要这些,多了不要!”他点点头,默不作声,心里感激。
胡阿姨道:“我收你钱,这是规矩,替你化解事的规矩。但我也不能让你上不了学,这样吧,等帮你把事都办完,我再借你五百,等你有钱了还我。”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门外,那‘化解事’三个字说的挺重,像是故意说给外面听似的。
按说这‘规矩’,别人不清楚,我却清楚的很,但说起来这事还挺麻烦,我尽量简短点说。
不是胡阿姨在乎钱,谁家也不会差个三百五百的,况且她这么大能耐,更不可能在乎。
也不是她不同情李军,非得要这五百块,实在是一是一、二是二、一码归一码。
看起来是胡阿姨这个凡人在帮李军办事,实际上却是她的仙家借用胡阿姨的身体办事。
这里面有本质上的讲究,胡阿姨充当桥梁,通过自己替李军沟通仙家。
既然涉及到了仙家,那就得按照规矩来,千百年的传承,分毫差不得。
倒是有一些人,觉得要行善积德,必须分文不取,最终下场都挺惨的,这事咱们放后面说。
具体来说,胡阿姨的钱不是给自己要的,而是给仙家要的,她办事可以分毫不要,但是仙家办事不能不要钱。
这里面大体上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果上的,一个是生活上的。
在因果上,仙家做事-弟马收钱-弟马花钱做善事属于一条完整的因果链。
假如说,仙家不要钱,那在无形之中,仙家就欠了弟马的因果,对仙家的修炼产生不好的影响。
倒不如,仙家所求的是外物,由钱这个外物承担因果。
另一方面,弟马和香客之间也有因果,李军求胡阿姨办事,彼此之间形成了一种雇佣的因果。
雇人办事不给钱,这不耍流氓吗?
一码事一码算,缘主给了钱,弟马办了事,彼此两清,互不相欠,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样哪里不好?
退一万步来说,仙家帮人查事看事,破解灾祸,求的是在修行路济世渡人,扬名四海,需要的是吸收众生的香火供奉。
所以,从因果上来讲,这钱不能不收,不收大家都没有好果子吃。
第二个原因,便是生活上的了。
弟马也需要生活,需要供奉,平时要买很多东西,香、水果、供奉碗盏等等。
这些都是真金白银买来的,弟马同情别人可以不收钱,但弟马买这些东西,商店老板可不会免费。
再加上弟马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这些都是香火和赏钱才能换来的,从这点来说,找人看事也必须要给钱。
倒有一些心特别善的弟马,事做的也比较绝,谁来看事都不要钱。最终或是老仙生气、或是因果缠身,到头来给自己整的体弱多病,厄运相随、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实在得不偿失。
而且,胡阿姨说的清楚,他要这五百块,是个李军和他姥姥‘化解事’的,救活姥姥这么大的恩情,她可一分钱没要。
不过,要说化解事,也不知道胡阿姨要怎么化解没脸子和李军家的恩恩怨怨,一家人的血债,能算的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