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刑庭六(1/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肖寻芳拿着资料,看着坐在被告席的被告人们,语气平和地说道,“现在法庭有几个问题要向被告人核实。”[1]

    “被告人XXX,你在本案中获得了多少违法所得?”肖寻芳问。

    被告人1:“23万多,具体多少我不记得了。”

    肖寻芳:“你是否已退缴违法所得?”

    被告人1:“是的,我被抓了以后,我父母帮我向公安机关退了钱。”

    肖《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宪道,“各朝各代的法律,都认为一个人犯了好几l个罪,同时或先后被告发之后,应当按照判得最重的那个罪追究其责任。”

    这种法律规定,自古以来。

    它能被历朝历代的帝王和大臣们认可,自有其道理。

    “可是在后世的法律规定中,”綦公直的眉头皱得很紧,“一人犯数罪,数罪同时或先后被发现,他们认为应当对每个罪都进行审判、量刑。”

    这个很好理解。

    后世的政府认为只要是犯罪,无论罪轻还是罪重、罪多还是罪少,都应当全部被追究刑事责任。

    他本心来说,很难判断哪个更好。

    与古今倒没有什么关系,只是很单纯的,因为各有理由,且都说得通。

    伯颜道,“但后世也并不是简单地将各个罪的刑期进行相加。”

    姜海蓝解释得很清楚。

    数罪中最高的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由法官来取一个中间值。

    相对来说,这已经算是给了优待。

    张文谦道,“这就是先前有一位律师提到的‘罪刑法定’吧。”

    无论是现在的“人治”,还是后世的“法治”,都不是简单、生硬地实行一罪一罚。

    忽必烈坐在龙椅上,看着他的大臣们就现在的“数罪俱发”和后世的“数罪并罚”再次展开了激烈讨论。

    这个引经据典,认为遵从古律,实行“数罪从重者论”;那个滔滔不绝,认为后世的各罪皆判刑但取中间值进行执行更为合适,更能发挥法律的惩戒作用;这个说你们的想法很好但不适合现在,祖宗之法不可变;那个说你们这群老顽固,说着祖宗之法不可变,以后有人出海把土豆红薯带回来了你们不要吃;……

    他们从一开始的镇定讨论,到言辞逐渐激烈,到冷嘲热讽、反唇相讥,到有人情不自禁动起手来……

    忽必烈:“???”

    他连忙叫人把打架的大臣拉开。

    忽必烈扫过大臣们的目光很是冷峻,他道,“各位爱卿,朕在思考,要不要对我大元的律法进行修改,要不要采用后世‘数罪并罚’这一条……”

    他和汉臣不一样,他对历朝历代的法律规定没有滤镜、没有感情。

    他只想选择合适的。

    所以……

    你看到的内容中间可能有缺失,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者刷新页面试试。

    泠水七弦提醒您:本章未完,点下一页继续阅读。

    9?com,有人对判决结果不服?

    [小说路@上]?『来[小说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