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1去妇产科不一定是怀孕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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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rt.11



    你吃下去的那些鱼难道不可爱么,可它们还是死了,我们不就喜欢吃可爱的东西,越是可爱,摧毁得越是彻底。



    **



    我再没有见过楚歌,我和他,终于在彼此的世界渐行渐远,消失得无影无踪。



    那坞和宁原却正式同居了,不过一个星期的时间,那坞成功驻军宁原领地,插上了胜利的旗帜。



    听到这个消息我不是不震惊的。



    为什么?在我认识那坞的年代里,她好过无数个男友,也爱过不少男人,但从来没有疯狂的同居过。



    原因很简单,她怕同居速死。



    那种磨合的力量不可小觑,那是一个化爱的过程,打个比方,在你同居以前,你无可救药的爱着他,就算他在你面前放个屁,都是可爱至极的。



    同居以后,各种蛛丝马迹,隐藏的马脚完全露出水面,你不能一天24小时顶着一张浓妆艳抹的脸不透气吧,即使你受的了,脸也受不了啊,你在暴露自己缺点的同时,他也在暴露,突然有一天,他做什么都是错,说什么都刺耳,就连呼吸也能让你火冒三丈,再爱又如何,无法忍受有个屁用。



    那坞适合谈宠物式的情人,高兴时喂他两块糖,不顺畅时管你摇断尾巴咱也爱搭不理,典型的找爱的感觉,却不想要?的麻烦。



    我也不主张同居,现在的男人大多是没用的男人,我不是说全部,但大多却是如此。



    他们不会熨衬衫,不会修水龙头,不会换灯泡,他们连起个螺丝钉都不会,女人读书比男人强,开车比男人强,工作比男人强,男人最后就沦为了一个高级的常温精子储存器。如果只是为了上床,那就更没必要同居了,外面技术好的男人一抓一大把,而同居的男人也不能保证他曾经的性生活良好没有染病。



    讲到这里,那坞就自豪了,那个得瑟的劲啊,她说:“这些宁原都会,宁原会通马桶,会扭水管,会接灯线,换个灯泡的姿势超帅,按摩忒温柔,床上倍棒,下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打得过猛汉,斗得过流氓。女人该选什么样的男人?选男人没别的,就是要选疼自己的,不管他再有钱,再有才华能力,再帅,再有口才,再有智慧,再孝顺,再大爱助人,要是不疼你,还不如当作一个屁,干干脆脆的放了。有些人合适但不爱,有些人爱却不合适,我宁可笑着累,也不要哭着享受,过一阵子还好,若是一辈子那还得了。”



    心理医生爱给女人的忠告是,无论你有多喜欢对方,爱情里的主动方必须是男人,如果这个男人不主动,宁愿错过。



    我想,如果那坞错过了宁原,她会抱憾终生。



    “言姐,如果送自己一束花,你会选什么?”景之从我身后窜出来问我。



    我回给她一个微笑,其实我喜欢的是草。含羞草,忘忧草,狗尾巴草,四叶草,金鱼草……含羞草太过羞涩,忘忧草又过于忧伤,狗尾巴草陪衬得辛苦,四叶草的幸福可望而不可即,金鱼草太爱出风头。



    我还是最爱风铃草,淡淡的草香,淡淡的爱,不强烈,却绵长,不刻骨,却铭心,我说:“荼蘼吧。”



    “嗯……不对!”景之摇头,却递过来一株修剪得整齐的龙胆花:“言姐,荼蘼的末路之美不适合你,你的代言花是龙胆,一定有很多人喜欢看你忧伤的样子。”



    “胡说八道,悲伤时脸都是绿的,你美一个给我瞧瞧,再说,你哪知眼睛看见我忧伤了,我就是想事来着。”



    “两只!”景之说着指证她的目击证眼。



    我伸出食指和中指朝她眼睛而去:“戳瞎它,我养你。”



    景之挥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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