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金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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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医疗技术不太发达,江琳的妈妈去世得很早,她是在七岁被父亲带去医院的时候才得知自己有家族心脏病。

    长大一些以后发过几次病,她时常请假,学校也并没有好好去,进度比别人落下大半,虽然每天都在很勤奋地追赶,但始终是年级倒数,看着自己怎么也救不起来的分数,江琳也逐渐变得疲惫。

    反正爸爸说高中毕业后直接给她安排个打杂的文书活儿,她其实并没有必要把书念得太《看到此内容,说明本书不支持电脑观看,你用手机打开继续阅读》,。

    江琳在这一刻突然想起自己在怀孕期间也曾温柔地摸着自己的肚子,说自己将来一定会是一个贤惠温柔的好妈妈。

    当她推开院长屋子的门走到院子里的时候,又看见那个扎着羊角辫的女孩,毫无顾忌地大笑着,让一个小胖子帮她挖湿土里的蜗牛壳。

    小胖子看上去有些痴傻,痴痴地慢声发问:“知音,为什么要捡壳啊?”

    茵茵顶一下他肩膀,让他别那么大声:“我想给哥儿做风铃。”

    “知音你忘啦,哥儿是聋子,小雨说他听不见的。”

    茵茵把全是泥的蜗牛壳往绣了花的荷包里装,撅着嘴嘀咕:“我知道呀,但是他能看见。”

    “有时候,眼睛也能听见声音的。”

    小胖子不理解:“你瞎说。”

    “人都有想象力,我看见杂志上的钢琴就能听见声音,双手还巨痛无比。”见大聪明还是怔怔盯着她,茵茵也不耐烦了,挥一挥手,“算啦你还是不懂,帮我框绳吧,我要去和小雨一起跳皮筋了。”

    江琳远远望着这个一蹦一跳的孩子。

    也许领养茵茵的想法就是在这一刻产生的,反正她也不能再生下属于自己的小孩,父亲去世以后,她再也没有重新结婚组建家庭的期望,去领养一个健康、可爱、一看就很温暖积极的孩子,又有什么不可?

    她将把所有的遗憾,所有的爱倾注在这个孩子身上,把江稚茵当做灰暗人生唯一的寄托,以此来证明自己其实也是个好人。

    而她选中的孩子也会爱她,余生就有了归途。

    原来真的有人会把大善建立在大恶的基础上,真的有人在把自己花园里长烂的花连根拔起的同时,将别人丢下的花种进土里悉心浇灌。

    在她把江稚茵领回家的第一天,江琳发誓会把这个健康的小孩当作自己唯一的、亲生的孩子去教导。

    她麻痹自己完全忘记那个她与冉清岳生的孩子,她的小孩叫江稚茵,以后江家的后代也不会有什么遗传病。

    江琳告诉茵茵的第一个信条是:“等你以后上了初中,上了高中,记得妈妈说的,不要早恋,不要喜欢不学无术的穷小子。”

    才几岁的小孩哪里听得懂这些,茵茵只是晃晃脑袋,问:“为什么?”

    江琳很轻地拍她的头,嘴角是上扬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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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荣幸,等到冉清岳如他自己所言那样白手起家,日子肯定就好过了,到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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