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这女孩的命真是太背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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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很快就查清楚了。



    那个女人是苏悦然目前正在处理的案子的被告,苏悦然是原告的律师。



    而这个被告,在酒吧和原告喝完酒之后,在原告不清醒的情况下,将原告带去酒店,性侵原告。



    事情发生之后,原告第一时间报了警。



    同时,还找到了他们律所,要和原告打官司。



    那个女的怪不得要对苏悦然下这种手。



    以苏悦然的能力,就算有律师替被告辩解,也能让被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得到最重的惩罚。



    “以后再遇到这种事,不要自己去冲锋陷阵,如果缺保安的话,再聘请两个,也是为了你们律所的人的安全。”



    沈焕修走进病房和苏悦然说。



    苏悦然点了点头。



    这次的事情只是个意外,我以后会更加小心的。



    在医院住了两天之后,苏悦然便出院了。



    来到律所的第一天,原告就找上了。



    “不着急,你慢慢说。”



    见原告哭的很伤心,苏悦然赶紧安慰她。



    “被告冲到了我家里,威胁我和我妈,不让我起诉,他们说要和我私底下和解,我怎么可能和他和解,他对我造成了那么大的伤害!我和我妈都不统一,结果我没有想到,他竟然毁了我们唯一的证据。”



    那是原告的一条裙子,裙子上面有被告的精液。



    “什么?她把证据毁掉了?!”



    女主怎么也没有想到被告居然毁掉了证据。



    他们的证据还没有提交上去,现在麻烦了。



    “苏律师,我该怎么办呀?我真的不想放过他!”



    “你先别着急,我想想办法。”



    判定性侵是否存在,只靠精液当然不行,精液是在嫌疑人在没有带套的情况下才有的,一般情况下这样的证据很难获取。



    所以法律上在判定性侵是否成立的时候,最关键的证据是受害人陈述为主,物证为辅。



    “走,你和我走一趟。”



    两个人拿着包到了警局,向警察说明了这件事之后,他们直接去了酒店找到了当天的监控。



    老板对他们的态度非常不屑,上下瞟了一眼原告,冷哼了一声说:“如果没有这种意愿,一开始为什么要跑去酒吧喝酒,你都去酒吧喝酒了,不就是为了让男的睡吗?”



    “你怎么说话的?谁告诉你去酒吧喝酒就是为了让男的睡?”



    不等苏悦然开口,警察便将老板骂了回去。



    老板自觉刚才的话说的有点问题,叹了一口气说:“行行行,我不说了,你们查吧。”



    警察义正言辞的教训他:“我告诉你,你有这种态度这样的思想是非常不正确的!”



    老板赶紧说:“警察同志,我知道错了!”



    他说完,又笑着看了看原告。



    虽然嘴上承认错了,但看他的态度,明显就是不承认。



    苏悦然很生气,但没有办法。



    “不要管他,我们去看监控吧。”



    原告点了点头。



    把录像带取出来,在店里的电脑上看。



    看到一半,监控突然黑屏了。



    “怎么回事?监控怎么黑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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