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喜欢放火(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r />     吕鑫被吓了一跳,等了几秒,才道:“打击过。”



    正因为被打击过,所以,他才知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是说真的,尤其是到了审判阶段,抗拒从严意味着从重处理,很可能会多好几年的刑期。



    同样的,这种信息都是有记录的,他也藏不住。



    魏振国接手,声音不高不低,问:“因为啥?”



    “不是都处理完了……”



    “问你什么,你就说什么。”



    吕鑫绷着脸,等了一会,才道:“就打架,拘留而已。也拿过别人的东西。”



    “因为点着了餐厅的厨房,所以跟人打了起来,是吗?”



    “是,就不小心,不依不饶的。”吕鑫很是不屑的样子。



    魏振国撇撇嘴,上一个案子的办案民警信息不足,显然是被这厮给蒙了,没能深挖下去。一个纵火案的嫌犯,点着了小餐厅的厨房,怎么可能是不小心,分明是跑到了城里以后,手痒痒了。



    轻敲了一下桌子,魏振国淡定的道:“你撒谎了。”



    吕鑫一脸无辜的看向魏振国。



    “你不是不小心点着了餐厅厨房,你是有意纵火。现场的油瓶上,就有你的指纹。”魏振国眼神锐利的看着吕鑫,又示意旁边的民警出示了照片。



    隔着栏杆,指纹上的断点看的不是很清楚,只当是一副完整的指纹。



    “那是……那是打架的时候,抓了油瓶。”



    “抓油瓶做什么?”



    “就想打人,后来又放下了,我也没用油瓶打人。”吕鑫对答的流畅起来。



    魏振国却是一笑,道:“因为你想用油瓶点火,对吧?”



    吕鑫的眼神一闪,忙道:“没有的事。”



    “你挺喜欢放火的,是吧?”



    “没有。”



    “那我在这个起火点找到的指纹,又怎么解释?”魏振国又拿出一张指纹图,缓缓道:“一次是巧合,两次三次,能是巧合吗?你当司法系统是傻的吗?”



    吕鑫的嘴唇动了动,脸上的表情已是绷不住了。



    他现在已经开始后悔,当初为什么不戴手套……但兴致起来的时候,身边哪里能正好有手套呢。再说,带着也不方便,看到了容易被人怀疑。



    魏振国等了足够长的时间,再用极具压迫力的声音,道:“说吧。”



    “我……我没有……”



    “你要是不交代,我就用指纹定罪了。”



    “不是,我……”



    魏振国“啪”的拍了桌子,道:“说!”



    吕鑫声音的身体抖了一下,迟疑几秒,再看看两人,终于道:“我不是真的想放火,我就是看那个废品收费站不爽,正好在抽烟,我就顺手把纸给点了……”



    他最近一段时间,也就这么一次纵火的经历,造成的损失也不大,他离开没多久,火就被扑灭了。估摸着,不是废品收费站的老板自己灭的火,就是哪里的热心群众。



    这种级别的案子,以吕鑫的理解,应该也不会判的太厉害。



    魏振国和同事互相看看,悄悄的递出眼神来。



    吕鑫交代的案子,显然并不属于他们所掌握的几个案件之一。



    这说明,眼前的吕鑫是犯了更多案子的惯犯。



    魏振国内心微动,但脸上丝毫表情不露,看着吕鑫,声音冷冷的道:“按照时间地点的顺序说。”



    “是。今年3月,西红区,五里铺的废品收费站。”吕鑫既然开始说了,神情反而松弛下来,一五一十的交代起来。



    ……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