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证据链太刻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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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波不是有意要打击年轻人的积极性,他想了一下,又继续说。“你们调查得很仔细,这点工作精神还是要表扬的。”
“我以前也调查过一个案子,当时也遇到跟你们差不多的情况,没有直接证据,只有间接证据,单单凭借一个没有固定来源的银行账单,根本没有办法给人定罪,或者洗清嫌疑。”
李海波叹了一口气说道:“这个案子不简单,你们要不回去再调查一下,找到一点直接的证据。”
“组长!”
听到李海波准备要下逐客令,安路当时就有些急了,他从凳子上马上站了起来。
“我能够证明,赵新民真的没有套过这笔钱。”
“那你准备怎么证明?光是这点证据可不够。”
李海波顿了一下,准备继续听下去。
“我们调查到,这笔钱的现金在存入的时间里面,赵新民当时就在市建委,他根本没有时间去做这件事。”
“而且,如果他都已经用现金甚至还买了别人的身份证把事情做得这么隐蔽,那为什么要把钱放进自己的银行卡呢?”
“我申请明天审问银行的工作人员,问清楚这个银行卡到底是怎么回事?”
“纪委之前的调查里边并没有提及这件事情。”
“同时,经过我的调查发现,万盛再拿下苏莹家所在地区的那片地皮当时的竞标价格,其实是低于市场价的,赵新民当时提出过异议,但是根本没有人理会。”
“而且我还查到,苏家在不久之前已经接受了新的赔偿协议。”
“在已经接受赔偿协议的情况下,苏莹的父亲状告赵新民侵犯自己的女儿,而且当时给出的理由是他们无力反抗开发商,想通过赵新民争取利益,结果赵新民以此为要挟,见色起意,这似乎也太不符合常理了。”
“可这些又能说明什么呢?”
李海波皱眉问道。
安路看着李海波非要装糊涂,便干脆挑明了说道:“苏家都已经谈好了更高的赔偿,他们找赵新民又是为了什么呢?”
“合同都已经签了,赵新民不过是市建委的一个副主任,胳膊拧不过大腿,来找赵新民就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组长,如果您是苏家的人,会做这种事情吗?”
“一旦赵新民真的阻碍了开发商,他们签了合同,马上就要到手的钱,可就要打水漂了。”
“而且我在借调到市纪委之前,曾经去过苏家走访。”
“解决苏家仍然在开发商地皮上当钉子户的事情。”
“当时我走访了周围的人,发现苏家在当钉子户后不久突然间开始变有钱了。”
“结合周围的人给的信息,那个时间段刚好是木子期汇款的时间。”
“我们再来看这笔所谓补偿款的汇款时间,这笔钱是3号上午十点多存进银行的,然后下午五点就转入了赵新民的银行卡,七点十分就进入了苏莹的账户,苏莹的死亡时间是晚上七点钟,两个小时之后有人拍到了赵新民抛尸的照片马上报案,夜里十点多赵新民在家中被捕。”
“什么样的杀人案,加上补偿款能够在短短一天的时间之内就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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