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第一百二十四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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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爱护它,李冲也就安心了。

    自从李冲患重病的消息在江湖上不胫而走,很多贼人便惦记上了李宅的这把弓,甚至已经有几个强盗偷偷潜入府中,只是藏弓的地点隐蔽,才没有让贼人得逞。

    李冲把弓拿给凌牧云时,凌牧云再三推脱,可李冲坚持良弓配英豪。凌牧云却之不恭,无奈之下,他只好勉强答应下来。

    不多时日,李冲去世了。料理完李冲的后事后,凌牧云便踏上了回家的路。在洪州郡的城郊外,凌牧云与叶芷萱相遇相识了。

    当时,叶芷萱正要去海棠谷找闺蜜温映雪玩,路上走累了,就坐在小山坡上的阴凉处休息。这时,凌牧云缓缓从山坡下的树林里走出来。他一身浅蓝锦袍,头戴白玉冠,身上背着一把弓,手持云海蛇矛,那朗月清风、温润如玉的翩翩气度还是令芷萱心中微漾。

    见到凌牧云的绝俗容颜,芷萱不由心里暗想:“这是哪里的公子?竟有如此气质风度?”

    正想着,她听见不远处有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为首的头目面目狰狞,横眉竖眼,冲着凌牧云喊道:“小子,你身上背的可是灵云弓?”

    出于大事化小的原则,凌牧云本不想承认,可对方肯定是有备而来,他也知道瞒不住,于是坦率道:“是的!”

    贼头目狡黠一笑,“把弓留下,放你一条生路。”

    凌牧云面色平静,“不把弓带回去,恐怕家里人不答应,恕难从命。”

    头目眉毛皱起,“小子,你要是不识抬举,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了。”

    听着他们的对话,山坡上的叶芷萱心里一惊,她早就听人说过洪州郡有把世上罕见的镶嵌宝石的灵云弓。叶芷萱灵机一动,想着如果能获此宝物,送与哥哥叶阳晨作生辰贺礼也是极好的。

    叶芷萱正打着自己的小算盘,见三十多人同时围住了凌牧云,每个人都面目狰狞、眼神阴鸷,霎时他们个个刀剑出鞘。看得出来,这些人的身手在江湖中也是偏上的水平,芷萱不知这个风流俊逸的男子能不能是那些人的对手,心中微微捏了一把冷汗。

    凌牧云不见任何慌张,他挥舞起云海蛇矛,左击右踢,将强盗一个个打落马下。凌牧云动作敏捷,身轻如燕,一会儿直窜云霄,一会儿俯冲飞旋。

    武林高手芷萱是见得多了,但身法如此利索,招式又如此华美的高手还是不多见,看得叶芷萱心中一震。

    可凌牧云下手并不狠厉,强盗虽全部躺下,但伤的并不重。领教了凌牧云的身手,这些强盗也便落荒而逃。一番打斗,凌牧云依旧一尘不染,这不禁令芷萱对他的印象也是颇佳。

    叶芷萱走下山坡,想跟凌牧云聊聊那把弓的事,她实在是想得到那把弓。

    叶芷萱依旧是男儿装扮,身穿浅蓝束腰修身长袍,腰间系着嵌蓝宝石的同色腰带,手中轻摇一把山水折扇,她走过去,拦在了凌牧云面前,语气不见一丝随和,“能聊聊吗?”

    凌牧云惊艳于面前这个“男子”的潇洒飘逸,以及英气中的几分豪情。凌牧云语气温和,“公子要聊什么?”

    叶芷萱淡定自若,“可否将你的弓赠予我?交换的条件由你定。”

    “公子这是在说笑了。”凌牧云觉得面前之人想法如此怪异,萍水相逢就找人要东西,还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真是可笑又可气。

    “我并未在说笑,我是真喜欢你这把弓。”芷萱与叶阳晨和叶清扬一样,性格里张扬强势,而且她出身武林豪门,哥哥父亲又都是响彻江湖的大人物,她确实有骄傲的资本。

    凌牧云听到叶芷萱那样说话,心里多有不快,心想:“这又是什么逻辑,你喜欢我就要给你。”他虽然心里这样想,说话依旧保持着风度,“对不起,这是朋友的信物,千金不换。”

    “你会射箭吗?就敢背着它?”

    “略知一二。”

    “你这把弓是世上难得的宝物,你如果只是懂些皮毛的话,持有这把弓未免暴殄天物,也许我比你更适合做它的主人。”

    凌牧云差点被气笑了,这还真是强盗逻辑,如果自己的东西有更适合的人,自己就不配拥有?就要转送别人?但是凌牧云对眼前这个淡雅脱俗的“男子”,却怎么也讨厌不起来。他反问道:“我虽只是懂些皮毛,可我怎么知道您比我更适合做这把弓的主人呢?也许你也只懂得皮毛。”

    叶芷萱一摇折扇,“那好,我们比试一下!你要是输了就把弓给我。”

    凌牧云正色道:“我刚刚已经说了,这是朋友的遗物,我是不会用它与你打赌的。”

    “鼠辈无能,这点胆量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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