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庭审(2/2)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畅读更新加载慢,有广告,章节不完整,请退出畅读后阅读!】

极有可能是因情生妒,故而杀害了她。”

    衙门外看热闹的人笑成一团。

    沈月:???

    有没有搞错,他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

    “沈氏,你可有什么话要讲?”按察使大人,也即昨晚来光顾过她的那位,这时把目光转向了她,眼中别有深意:“这其中若是有什么隐情,你也可当堂说出来。”

    她想了想,斟酌着开口:“民女以为方才那位大人所陈案情尚不完全。莫非当日只有我一个嫌犯么?据我所知,那个戏班所有人都住在一起,台前幕后也是连在一块的,仆从去报知死讯之后,其他人的反应是如何?案发现场是什么样的?这些细节不说清楚,恕民女不能信服。”

    “好你个刁民!”方才陈词那官员被说怒了,“矢口狡辩,简直无可救药!”

    “你们都已经给我定了罪,再让我来证明自己无罪,这难道是合理的吗?我想诸位大人现在应该说的,是案发现场的具体情况及各方证词,如此才能叫庭审吧。”

    “你!”

    “她说的不无道理。”按察使却一拍惊堂木,“来人,将戏班其他人都带上来!”

    戏班一共有七个人,除了那名死去的伶人一共是六个,分别是戏班班主夫妇、昨日登台演戏的两位主角和配角。

    “初七案发那天在现场的上前来,不在场的站后面。”

    六人乖乖站好了位置,其中案发时在场是三人。

    小陶:“我和狗儿当时正在台上演戏,演到一半,就听见有狐姐姐的惨叫声,便停止了演出,后来……官府的人就来了。”

    康氏:“有狐是被匕首捅死的。我们整个戏班里,都没有匕首这样的凶器,依我之见,应该是有外人进来杀害了她。”

    蓝衣官员道:“不错!我们也是在案发现场看到了凶手的脚印,应该是凶手进来杀人后,便开门逃出去了,从那脚印大小推断出的凶手身高,恰和沈氏一般无二。根据验尸报告,死者死时表情很惊讶,所以她应该不认识凶手。根据种种情况推论,沈氏都是最可疑者!”

    “戏班的房间只有通过大门和舞台前台可以进去,那么照大人的意思,我应该是直接开门进去,杀了人以后再原路出来吗?我离开座位以前一直在看戏,这点左右看戏的人都应该可以作证。”

    “可现在嫌犯只有你一人。戏班里没有匕首,死者是死于外人之手,这都是可以被确定的事。”

    “大人的意思是,因为我是目前唯一的嫌疑人,所以罪犯就一定是我吗?这又是哪来的理?另外,我那把匕首的带着防身用的,匕首上也没有血,我的身上也没有血,大人们当天难道没有注意到吗?”

    蓝衣官员:“杀人不沾血的匕首又不是没有。你这个理由,也未免太牵强了些。”

    “那大人不妨现在杀一个试试看,看我这把凶器到底杀人沾不沾血!”她上前来,眼中目光坚定,呈上匕首:“??请!”

    蓝衣官员一怔。“当堂杀人,成何体统!?”

    “无妨。”按察使大人拍了拍惊堂木,“来人,去找头猪试试!”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