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十四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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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雌马,但她的体格和公马一般大,红骝色的被毛光滑发亮,就像是缎子做的。它在马厩里简直是鹤立鸡群,任谁第一眼都会先看到它。”

    “你刚刚说贝斯特拉是阿什哈库曼马……可那不是从安托帝国引进的名贵马种吗?对于普通的马厩而言,价格应该相当高昂吧。”

    而且安托帝国的马匹只能通过海航运送,又只有大型船港才能停下运马所需的三桅商船。如果洛温镇真如安德斯所说只是一个乡下小镇,怎么可能有渠道买到正宗的阿什哈库曼马呢?

    “嘿嘿,我这样的普通百姓当然是买不起的。”安德斯说,“但洛温镇的执政官刚巧对马十分痴迷。他不惜花重金从附近的大城市里采购了几匹阿什哈库曼马,然而大多都没活过几年,哪怕活下来也都是病恹恹的。”

    说着,他叹了口气:“可惜了,那位男爵大人虽然爱马,却不懂马。阿什哈库曼马生活在炎热的沙漠地带,所以被毛细短,方便散热。这样的马突然被转移到了寒冷的环境中,自然需要额外照料。马死了大半之后,他就无心再养了,最后便宜了我这捡漏的破马厩。”

    瑟洛里恩很快就想到了贝斯特拉身上厚实的马衣,难怪是用羊毛织成的。

    “好在贝斯特拉本来也比一般的阿什哈库曼马耐寒,被送到我这里之后还算健康……不过好处也就这点了。”安德斯说,“最初我是想拿它配种的,但是它的性格太暴躁了,但凡有公马敢骑上来,它就对它们又踢又咬。哪怕是作为坐骑,它也不够温顺,曾经将许多看中它的骑士甩了下来。在遇见公爵大人之前,我们一直管它叫红泼妇。”

    “很……形象的名字。”瑟洛里恩评价道。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对方重重地叹了口气,“您瞧,它卖又卖不出去,也没办法拿来配种,还占着最好的那间马房,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可要说把它杀了,谁又能舍得呢?我这辈子就没见过比它更美的马儿了,而且马肉也不好吃,烤熟了之后又臊又柴。如果有的选择,我肯定更愿意吃驴。”

    “驴肉确实很好吃。”他坦诚道。

    “哈!我就知道您是一位行家!”安德斯摸了摸下巴上的小山羊胡,“后来的事情您也知道,毒龙劫爆发了。别说是我们这样的平民了,就连不少贵族都因此沦为草寇。好多人都在往南边跑,那些处在南北交界地的城镇难免倒了大霉,洛温镇的裁缝铺、铁匠、屠户都被洗劫一空,我的马厩就更是不例外了。”

    马是重要的战略资源,强盗当然不可能放过:“贝斯特拉没有被抢走吗?还是说它挣脱缰绳逃走了?”

    “没有没有,它一直在马房里。”安德斯摆了摆手,“那伙强盗的头子显然也很中意它,但红泼妇??噢,是贝斯特拉不让他靠近。也幸亏有它在,让强盗拖了点时间,否则我们一家估计没能等到公爵大人,就已经死在他们剑下了。”

    “希瑟?”

    “是的,公爵大人救了我们。”虽然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但对方看起来依然心有余悸,“当时可真是惊险啊!我和老婆孩子们都躲在马厩的干草垛后面,只要那几个强盗有一个把手里的火把稍微往里面偏一点,我们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安德斯或许不是一个好的小说家,但绝对是一个好的演说家。见到他手舞足蹈,绘声绘色的描述,就连瑟洛里恩也情不自禁地紧张起来。

    “起初我都不敢抬头往外看,只是依稀听见外面传来了什么动静,然后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听到这里,我就为这个可怜的姑娘感到难过,这群可怕的强盗一定会奸污她的!”

    “接着,她说出了那个强盗头子的名字,质问他为何抛弃了自己的荣耀,但那伙强盗只是用恶毒的话语嘲笑她。其中一个强盗说,‘这是哪儿来的母牛?居然会说人话’,另一个接口,‘让她背过身去就行了,女人操起来都一样’,随后他们又是一阵大笑。”

    瑟洛里恩眯起了眼睛:“你刚刚说什么?”

    “天父在上,这些都是强盗们说的!”安德斯吓了一跳,“我、我只是复述他们的话……”

    “不需要复述这些污言秽语,只说最重要的部分。”

    “我知道了……”对方讪讪道,“那姑娘在这期间一直默然无声,最后才说‘假如你们现在愿意缴械投降,我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但没人把她的话当回事,然后他们就打了起来……我原本以为战斗很快就会结束,一个姑娘家怎么抵挡得住五、六个强盗的围攻呢?但马厩外的动静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就想也许能找到机会逃命。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探出脑袋,观察外面的情况……”

    “然后我就看到了公爵大人??当然,那时我还不知道她的身份,甚至看不太清她的脸,只能望见一个轮廓高大的身影。她浑身上下没有一件盔甲防身,甚至连身上的衣服都不像是她本人的,又脏又破,像是平民才会穿的,而且非常不合身。她手里拿着的也不是战斧或者长剑,而是一把做工简陋的钉头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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